招聘条件
1.户口不限;
2.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;
3.专职消防员,18-25周岁,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;
4.身高160cm以上,裸眼视力不低于1.0;
5.无违法犯罪记录,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,并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合格证明;
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
1.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;
2.体技能优异的优先
3.吃苦耐劳者优先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
1.有纹身和明显伤疤的;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、有吸食毒品等不良行为的;
3.身体具有疾病或残疾,不适合在消防岗位的人员。
福利待遇
1、试用期三个月,工资为3000元/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为4000元/月,由基本工资、工龄工资、执勤补助、岗位考勤等组成。
2、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、生育、工伤、养老、失业和住房公积金,其中住房公积金入职半年后缴纳。
3、专职消防员享受消防指战员同等住宿、服装和伙食标准。
4、专职消防员每月安排6-8天休息,其他时间为上班时间(具体由用人单位在不影响执勤的基础上计划安排休息时间),工作时24小时执勤,准军事化管理,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联系电话:15156321936(微信同号)